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十七批)_应用案例_极速nba直播体育直播吧在线观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十七批)

发表时间: 2024-01-23 14:55:28 来源:应用案例

  1.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隐瞒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大量非法违建建筑,大明山宾馆、新龙腾楼宾馆、多栋集装箱别墅等,破坏山林数千平方米。2.在大明山水陈锋深处“天地庙”(也叫龙母庙)设置烧香收费,并修建沙石路横穿密林通至“天地庙”,严重毁林至少25000平方米以上。3.酒店、宾馆、别墅等建筑的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龙腾湖,造成极大污染。4.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保护区内毁林、违建、非法排污等行为进行隐瞒。

  (1)经调查核实,大明山保护区内曾经存在大明山专家楼、大明山消防指挥中心、瀑布山庄和广西自然保护教育实训基地体能训练馆等违规建筑以及集装箱房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这些设施现除体能训练馆正准备拆除外,其它均已全部拆除或迁移到保护区外。大明山宾馆、新龙腾楼主要存在变更用途的问题,2020年开始做整改,其中新龙腾楼已优化为科研中心;大明山宾馆已于2020年11月18日停业整改,目前正在开展退出经营补偿工作。(2)水陈峰为明清时期遗留下来的民俗设施,相关砂石道路在保护区成立前早已存在。为巡护管理和防火应急需要,广西大明山管理局对该道路来维护管理,并在入口处安装铁门防止不相关的人员进入,调查未发现水陈峰片区有设置烧香收费的行为。(3)2020年6月,广西大明山管理局对保护区内生活垃圾污水排放问题,通过对项目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改造以及采取停止酒店经营活动等措施对生活垃圾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整改,至2020年11月份保护区内已无酒店式生活污水排放。(4)近年来,广西大明山管理局积极努力配合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绿盾”等各类专项行动以及卫星遥感监测、森林督察等人类活动图斑实地核查工作,实事求是上报调查核实情况,积极组织整改,不存在刻意隐瞒行为。

  (1)对广西自然保护教育实训基地体能训练馆制定《大明山明顶山庄历史遗留建筑设施(广西自然保护实训基地体能训练馆)拆除整改工作方案》,于5月5日进场拆除,5月7日完成拆除,5月12日完成原址复绿工作。(2)开展常态化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排放监控,保证天坪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作,防止出现污水直排问题。(3)下一步,广西大明山管理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落实整改,切实保护大明山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1.南宁市安湖路距离丰华利花苑小区仅有一墙之隔的美食街,其中的餐饮店安装的户外抽油烟机,每天产生巨大的噪音和油烟味,导致非常严重空气污染,导致居民不敢开窗,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2.美食街的潮牛匠店,每天早上七点到夜间十一点,加工熟食过程中,抽油烟机运行,产生极大噪音和油烟味,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的生活。

  (1)投诉反映的安湖美食街位于安湖路1号,分为1、2号楼,距离丰华利花苑小区较近的为1号楼,共开设8家餐饮项目(1家已停业搬迁、1家正在装修、6家正常营业)。(2)2021年4月27日,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查发现,有3家餐饮店油烟排放口不符合环保要求;2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店的厨房抽风机均安装在室外,抽风机运转时,在安湖美食街1号楼与丰华利花苑小区围墙处均能听到较大噪声。(3)投诉反映的南宁市潮牛匠潮汕牛肉火锅店(招牌为潮牛匠)现已停业搬迁,店内座椅及厨房炉具已部分搬离,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目前已无噪声和油烟扰民情况。

  (1)2021年4月27日生态环境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3家餐饮店按要求设立至楼顶排放的排烟管道,油烟排放口须符合环保要求;责令2家餐饮店加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器,厨房产生的油烟须经净化后排放;责令7家餐饮店对抽风机采取比较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2)2021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门对安湖美食街承包商及7家餐饮店的经营者进行约谈,要求安湖路美食街以后进驻的餐饮店抽风机均须安装在室内,并使用低噪声抽风机和符合求的油烟净化器。目前,7家餐饮店正在落实整改工作。(3)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督促餐饮店按期完成整改。同时继续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餐饮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餐饮商家严格依法查处。

  南宁教育路5号环科院两栋宿舍楼顶有大量冷却塔、空调外机等设备,运行时震动产生低频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

  (1)投诉反映的教育路5号环科院两栋宿舍楼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宿舍,宿舍区内有A、B两栋34层高的住宅楼。(2)2021年4月28日,青秀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到环科院宿舍楼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A、B两栋住宅楼楼顶上分别安装有4个太阳能热水箱、8个空气能热水器外机和若干太阳能吸光板。空气能热水器外机在每日0点至6点停止工作,由于夏季光照时间长、气温高,一般夏季无需启动,只有冬季需要加热水温时才启动。(3)生态环境部门现场对楼顶空气能热水器外机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监测结果为噪声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2类功能区昼间排放限值60dB(A)的标准。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由于举报线索中未透露群众的联系方式,未能到群众家里做低频监测进行进一步核实。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重视群众反映诉求,对夜间噪声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六景火车站值班控制房前面的水沟里,有附近村民到处乱丢的病死猪等动物以及其他垃圾,未做任何处理,产生难闻的臭气。该水沟直接与下游直线米的六景民族初级中学水井的取水点水源相连,大雨时,水沟内的垃圾可能会被冲到该取水点附近,导致非常严重水污染事件。

  (1)投诉反映的水沟位于六景火车站值班控制房前,距离八联村约1公里,水沟内流水来自六景霞义山。水沟上游架有水泥路桥,为八联村村民出入六景镇的主要交通通道,过往村民较多;水沟下游1公里处为六景民族初级中学。(2)2021年4月28日横县政府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六景镇人民政府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检查时发现水沟上游100米处有一头丢弃的死猪和十几袋编织袋装的垃圾及杂物,现场可闻到散发的臭味。(3)经走访,六景民族初级中学师生生活用水全部由六景自来水厂统一供给;校内建有备用地下水井,主要作为学生平时洗漱等补充用水,不作为饮用水。(4)经监测结果为。水沟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学校水井中的水样高锰酸盐指数浓度0.8mg/L,氨氮浓度为0.056mg/L,总磷0.03mg/L,未发现水质异常。

  (1)六景镇人民政府已打捞、清理水沟内死猪和垃圾杂物,并对死猪进行深埋无害化处理。同时在水沟周边竖立告示牌,严禁丢弃病死畜禽和垃圾。(2)下一步,横县政府将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频次,及时制止乱丢弃病死畜禽和其他生活垃圾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利益。

  南宁安洁物业公司违规把棕榈湾小区地下车库当做垃圾场,垃圾满地,环境卫生极差,曾向吉秀社区、安吉街道办、西乡塘区政府、广西南宁12345热线投诉,但该问题始终没得到解决。

  (1)投诉人反映的棕榈湾小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1-3号,南宁安洁物业公司是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2)2021年4月28日,西乡塘区政府组织城管局、住建局、安吉街道办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南宁安洁物业公司将小区内业主丢弃的旧沙发、柜子等生活杂物堆放在棕榈湾小区23栋一楼架空层,未及时进行清理,造成丢弃家具长期被雨水浸泡产生臭味。

  (1)2021年4月28日上午,西乡塘区政府组织城区安吉街道办、城管局、住建局到现场与南宁安洁物业公司负责人协调,责令其尽快清理架空层杂物。(2)2021年4月29日,安洁物业公司已将棕榈湾小区23栋一楼架空层杂物全部清理完毕。(3)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西乡塘区科园西一巷华成都市广场停车场周边的“一起吹牛啤”、“三口井烧烤”、“男主人烧烤美食城”等众多烧烤夜市摊与南宁市高新小学、高新苑和瑞达花园等小区紧邻,属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烧烤摊油烟未采取比较有效防治措施,油烟扰民,经营时间从下午18点到第二天凌晨4点,噪声严重影响学生及小区居民休息,小区居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1)科园西一巷华成都市广场停车场周边共有6家烧烤店。其中位于科园西一巷南侧立体停车场1楼的烧烤店有4家,位于科园西一巷北侧一层钢结构铺面的烧烤店有2家。(2)2021年4月27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赴现场联合执法检查。一是经核实,科园西一巷北侧一层钢结构铺面属违法建设,城管部门曾在2020年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并要求其自行拆除整改,经催告程序后依法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和《公告》。二是停车场1楼的4家烧烤店产生的油烟排入专用烟道至楼顶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钢结构铺面的2家烧烤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处理后在店铺顶上排放,由于钢结构铺面只有一层,经处理后的油烟还是会对周边高层住户的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三是经调查走访了解,噪声扰民问题主要是烧烤店夜间经营时顾客大声喧哗及高声猜码等社会生活噪声。

  (1)针对反映的违章搭建问题,城管部门已责令其限期按要求完成自行整改,逾期将强制进行整改。针对油烟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各餐饮店立即整改,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产生油烟较重的餐饮店安装除异味设施。(2)针对噪声问题,公安部门现场对烧烤店主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噪音扰民行为法律责任告知书》,现场要求烧烤店张贴禁止夜间22:00后猜码、喧哗的提示,加强食客管理,禁止大声播放音乐。(3)下一步,高新区管委会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若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石埠街道办石西村拟建设的南宁城西生活垃圾中转站,投诉人请求撤销该项目用地批复,停止施工。理由:1.中转站选址距离金沙湖风景区及水库不到100米,距离村民房屋不到100米。村民担心中转站建成后,运行将产生垃圾臭味污染。2.该项目位于南宁市饮用水源邕江上游,担心会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投诉反映的南宁市城西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高新区石埠路与水南高速公路交汇处南侧地块。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设计(2011-2020)》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思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不在城市发展区域内,且石埠路南侧区域用地规划为商业及市政设施用地,并无居住用地,未来该区域农民私宅将根据计划要求进行搬迁;项目距离广西财经学院水平距离约1000米,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I类标准,转运站与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有一定距离。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划规范规定。同时,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与邕江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约1.5公里。

  高新区管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一是督促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合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对该项目环保“三同时”及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荣和山水美地小区1栋与3、4栋之间以及6栋,违建了三根20米高的商业用排烟管,没有经过报建,占用土地建设。烟管漏油漏烟,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1)群众提及的荣和山水美地小区违建三根20米高的排烟管,分别位于荣和山水美地小区1栋旁,3、4栋之间以及6栋旁,建筑设计企业为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查询到相关审批记录。(2)该小区楼上居民对商业街油烟、噪声的投诉由来以久。青秀区政府曾于2014年接到投诉,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督促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二是未解决油烟高空排放问题,开发商在商业街建设了专用烟道。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投诉也相应减少。随着入驻的餐饮店不断增多,且多为排烟量及异味重的烧烤类餐饮店,致使商业排烟管道线路长度及面积、容量不足以满足大量餐饮店的排烟要求,且由于管道转弯多,各店排烟量及抽风机功率不同互相影响,造成餐饮店油烟排放不顺畅并沿店面门口弥漫,加之烟道随使用年数的限制增加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又出现油烟扰民情况。

  (1)2021年4月12日,青秀区政府就该小区的油烟排放系统来进行整体改造,已组织专家论证、实地调查、制定改造方案(该方案包括对是否接着使用三根烟囱进行论证)。(2)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按照专家论证通过的改造方案进行整改,加快解决该区域油烟扰民问题。

  1、南宁市秀灵路秀厢二组新区正门门口每晚9点以后都有烧烤摊、夜宵摊乱摆乱卖,造成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影响群众的生活;2、秀灵路88号天域香格里拉一层的十几个宵夜店、烧烤店夜间经营至次日凌晨5点,造成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影响群众的生活。

  (1)投诉反映的秀灵路秀厢二组新区地属城中村、居住小区、学校附近,人流量大。2021年4月26日,西乡塘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秀厢二组新区正门门口每晚9时以后有烧烤摊、夜宵摊乱摆乱卖情况,经营时大多存在占道、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等问题。(2)投诉反映的天域香格里拉位于广西大学东门附近,是商住综合体,一、二层是商铺,三层以上为居民住宅。4月26日,西乡塘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该处一层铺面有多家餐饮店在夜晚22:30后将桌椅摆放到店门口供食客使用,由于露天经营且与居民楼较近,食客喧哗声、猜码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5月1日,西乡塘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天域香格里拉的餐饮店再次进行排查,发现1家餐饮店因装修时将厨房设施拆除后未及时封堵排烟口,造成香格里拉一层接入主烟道的餐饮店油烟通过该排烟口直排,造成油烟扰民。

  (1)2021年4月26-27日,西乡塘区有关部门对秀厢二组新区开展联合整治,向5家夜宵店铺发放《噪声扰民行为法律责任告知书》,现场教育劝阻存在高声喧哗行为的15人。同时对5家店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在店铺内张贴“22点后禁止大声喧哗、禁止猜码”等提示标语。(2)4月26日至28日,西乡塘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天域香格里拉进行专项整治,现场规范跨门槛经营商铺25家次,扣押广告灯箱、桌椅等物品一批,组织物业及经营夜市的所有商家召开约谈会,要求商家设置警示标志并劝阻高声喧哗的顾客,禁止跨门槛经营行为。会上发放各类告知书、责任书共33份;要求未及时封堵排烟管的餐饮店整改,目前店主已封堵排烟口。(3)下一步,西乡塘区政府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持续开展巡逻检查及法律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驻点监控,联合整治,做好回访巡查。

  林圩镇片圩村附近许多养猪场,养殖废水没有经过处理排入水沟,导致河流水体发臭,气味难闻,严重周边村民日常用水和生活。

  (1)经初步排查,马山县林圩镇片圩村目前有20家养猪场,均建设有沼气池,养殖废水和粪便通过沼气池厌氧处理后再抽至贮存池,暂未发现有养猪场将养殖废水排入水沟导致河流水体发臭问题。此外,检查人员在片圩河下游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水质符合农业灌溉用水标准。(2)在检查中发现,有两家养殖场污水贮存池防渗措施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正在立案调查。(3)养殖场周边不同程度存在异味,由于污水贮存池缺乏密闭设施,天气炎热时,养猪场和污水贮存池的异味会随风向传至周边村民家中。(4)执法人员沿着河流核查,未发现河流水体发臭的现象。该村村民日常饮用水靠抽取地下泉水供应,取水点位于原河道下游河岸不远处的新庆屯,2020年后水利部门对河流进行了改道,目前已无河水倒灌影响村民用水隐患。

  (1)组织有关部门对养猪场合法手续进一步详查,规范猪场养殖。坚持分类施策,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查处后予以办理手续;对不合乎条件的,限期搬迁。(2)严格执法,对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养猪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3)督促指导养猪场做好清洁工作,对猪粪日产日清,减少臭味扰民。(4)对有防渗漏不到位等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的养猪场,敦促抓好整改,督促引导规范养殖。(5)对片圩村泉水取水点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巷贤镇木字村罗逢庄有几家大型养猪场,离居民区较近,猪场产生的气味很刺鼻,养殖污水直接排到水沟、鱼塘,污染环境。

  (1)投诉反映的巷贤镇木字村罗逢庄共有5家养猪场,养殖规模约50-200头,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2)2021年4月28日,上林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前往巷贤镇木字村罗逢庄调查核实,5家养猪场离居民区最近直线家养猪场的猪粪水经过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后排放,1家养猪场的猪粪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1家养猪场的猪粪水经明渠排放至有防渗膜的2个氧化塘中,其余4家养猪场的猪粪水均经明渠排放至1个池塘中,该池塘无排口,水满后溢流至下游另一明渠中进入农灌渠。经对池塘、明渠、明渠与农灌渠交汇处下游、罗逢桥等相关点位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为,池塘总进水口点位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超标,其余点位监测水污染物达标。

  (1)依法责令养殖户整改,立即封堵排污口,限期把沼气池、化粪池及氧化塘等处的猪粪水抽出用于农灌,把外排的明渠清理洗涤干净;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便进行干湿分离,及时清洗整理粪污,收集养殖粪水接入沉淀池或化粪池,定期清理,防止粪污溢出至外环境。目前,养殖户已将沼气池、化粪池废水抽到果园、玉米地用于施肥,氧化塘及沟渠内的猪粪水正在清理中。(2)下一步上林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指导该养殖点进行雨污分流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改工作,加大对养殖行业的监管,规范养殖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江南区智兴路华宏搅拌站夜间开工的机器声,以及搅拌站运输车辆来往造成极大的扬尘和严重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日常作息。投诉人多次投诉,虽然搅拌站在机器上加装护罩,但是依旧有很大扬尘,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1)投诉反映的搅拌站为广西华宏沙井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沙井片区智兴路与邕津路交汇处,建有一条年产60万m3的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生产线,江南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公司开展了联合检查,该公司散装水泥、粉煤罐和搅拌机已全部封闭,砂石料堆场设置已封闭钢结构钢棚料仓,设有4台炮雾机和降尘喷淋系统,砂石料输送、计量、投料环节均已设置封闭廊道。停车场内地面及车辆进出口附近路面湿润。(3)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监测单位对该公司生产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根据结果得出该公司生产时厂界噪声达标。(4)城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沙井街道办事处对搅拌站周边进行了巡查,发现砂石料运输车入口在搅拌站东面,现场重型运输车进入搅拌站地磅时噪声较明显,有个别重型运输车在等候进站时未熄火,车辆怠速噪声也明显。智兴路为城市次干道,交通流量较大,重型车辆通过路口噪声也较明显。部分属实(1)现场要求该公司调整砂石运输车辆进站时间,尽量做到夜间不进料,加强对砂石运输车辆管理,优化进站流程,避免车辆怠速等候,减少车辆噪声对周边居住小区的影响。(2)下一步,江南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大气污染设施的监管,确保喷雾炮等扬尘防治措施正常使用,督促及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尘降尘,并加强对该公司区域的巡查,查处运输车辆违法砂石洒漏现象和大货车非法停车和乱鸣喇叭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对车辆出入口路面的清清扫和洒水工作,最好能够降低扬尘污染,降低车辆噪声对周边居住小区的影响。同时,江南区政府将组织并且开展对该公司的厂界扬尘监测,推动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有人在广西民族学院新校区后面的罗文村水库用机器非法洗沙,洗砂水和洗砂淤泥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污染附近水源,导致养殖的鱼类死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用水。投诉人多次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投诉,但问题并未得到一定效果解决。

  (1)投诉反映的罗文村水库为位于石埠罗文村的罗文水库,该水库不具有人饮供水功能,罗文村片区已经接通自来水。投诉反映的非法洗砂企业是南宁市刘什意建材经营部,位于西乡塘区鼎凯砖厂南面土地。该经营部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环评等手续,建设有一条水洗机制人工砂生产线日,西乡塘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该经营部砂场洗砂废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水塘沉淀后抽至清水池循环回用。现场查看沉淀池、清水池、水塘均未设置排污口。但因水塘是该区域地势最低点,砂场及周边场地雨水经地面自然流入该水塘,若遇强降雨有溢流的隐患。(3)砂场周边下游最近的鱼塘为西南侧的一个农庄鱼塘(钓塘),该农庄鱼塘由广西里悦田园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现场查看该鱼塘未发现泥浆水排入痕迹,水质未见异常,也未发现养殖的鱼类死亡的现象。

  (1)生态环境部门已要求该砂场及时清洗整理水塘内的泥砂,降低水位,避免遇强降雨时因水位过高溢流至外环境。(2)下一步,西乡塘区政府将对该砂场做全面的排查、检查,依法处置新发现的问题。

  经济开发区那洪街道办流村居民玉某的化粪池建设不完善,每天化粪池水溢出,流入村里的小巷内,产生得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1)投诉反映的流村实为留村,辖留村坡及那摹坡两个自然坡,玉某的化粪池位于留村坡。(2)2021年4月27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留村坡玉某家化粪池水通过暗沟和明沟排放至村化粪池,其中明沟段污水挥发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1)2021年4月28日,那洪街道办事处会同留村村委进行整改,对明沟清淤除臭,预埋涵管将污水引流至附近污水管网,防止污水溢流,臭气挥发。2021年4月30日,明沟清淤除臭,预埋涵管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2)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组织那洪街道办事处按时进行检查留村坡排污管网情况,规范村民生活垃圾污水排放,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青秀区仙葫长福路、人杰路路口的那平江与邕江交叉口出口,有雨水、污水往邕江排,江里产生大量的泡沫。

  (1)经核查,投诉位置为那平江汇入邕江的汇入口,那平江汇入邕江前,右岸有一个NPJ3#雨水箱涵排口(位于长福路人杰路交叉口东南侧),该雨水箱涵起点位于开泰路和凤岭南路西南角,是角步河通往那平江的暗渠,原为雨污合流。该雨水箱涵已纳入那平江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南宁市排水公司正在进行箱涵疏通和截流改造等施工作业,原进入此雨水箱涵的污水已全部截流至污水处理设备做处理。同时,经核查,那平江上游约有16个在建项目,部分项目正在进行土方作业或存在黄土现象。(2)2021年4月26日上午的强降雨天气导致混有泥沙的雨水和溢流的污水从NPJ3#排口涌入那平江,大量雨水冲刷上游工地黄土也涌入那平江,使那平江江水透明度下降、江面出现泡沫。

  (1)青秀区政府协同南宁市排水公司在NPJ3#雨水箱涵起点进行土围堰,将角步河雨水抽排至市政雨水管,尽可能的避免附近污水管溢流,避免雨天大量雨水通过该雨水箱涵进入那平江;加固NPJ3#雨水箱涵终点排口土围堰,避免江水倒灌进入雨水管涵影响排口治理进度。同时也加强那平江上游工地管理,减少黄土现象。2021年4月29日,投诉水域水质已回到正常状态。(2)下一步,青秀区将持续对那平江邕江出水口及NPJ3#排口开展日常巡查。二是对该排口上游管网进行摸排,持续推进仙葫片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推进NPJ3#排口的截流效率。三是督促流域治理项目业主加强控源截污系统的运维管理。

  (1)投诉反映的三个地点是青秀区的重点整治路段,2021年4月以来,青秀区政府每晚(18:30—凌晨5:00)对上述路段进行巡查、整治。虽长期整治,但流动夜宵摊点乱摆卖时有发生。(2)针对群众反复投诉此三个路段的情况,2021年4月以来,青秀区政府组织城管局等部门制定整治计划、加强每日巡查力度、延长巡查时间,开展多次集中整治。

  (1)2021年4月1日—5月2日,城管部门整治长堽村南路流动摊点70余起、跨门槛经营20余起,近日该区域乱摆卖情况显著减少,整治取得一定成果。(2)2021年4月7日—4月25日,城管部门整治景秀路1号与白云路交界处流动夜宵摊点30余摊次,4月25日以来,暂未发现该区域流动摊点问题,整治取得一定成果。(3)2021年4月1日—5月2日,城管部门在琅东七组靠近长湖路路段整治流动摊点占道摆卖20余摊次,近日该区域乱摆卖情况显著减少。(4)下一步,青秀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辖区流动摊点的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巩固整治成果,防止乱象反弹。

  广西循环经济协会关于广西报废机动车及废旧家电非法拆解进行调研报告:广西都会存在报废机动车和废旧家电非法拆解情况,该行为有严重环境污染隐患,影响市场竞争公平性。私拆场所没有设立在工业园,而是设在偏远农村,难以监管和执法。1.南宁市宾阳县大桥镇磨道村恒通拆车场涉嫌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2.南宁市兴宁区广西南宁政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3.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仁义村梁屋坡美食街的回收点涉嫌非法拆解旧家电。4.南宁市横州市校椅镇东圩村回收点涉嫌非法拆解废旧家电。5.南宁市江南区广西康得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广西张不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拆解旧家电。6.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峰路北湖村二队新屋坡南宁市通塑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嫌非法拆解废旧家电。

  (1)经核查,目前南宁市有2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分别是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和广西熙辰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有1家取得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资质企业,即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群众举报的企业均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或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资质。(2)南宁市宾阳县大桥镇磨道村恒通拆车场实为宾阳县恒通废旧回收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宾阳县政府组织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场区内存放有待拆解废旧汽车,未发现废机油等外排痕迹,但露天堆放有废旧回收的摩托车轮胎等物资。该公司负责这个的人说过去曾经从事过短暂的废旧汽车拆解业务,现已转为回收废旧零件材料的业务。(3)2021年4月26日兴宁区政府组织对广西南宁政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贮存棚内和露天场地上堆放有汽车、摩托车的废车架、废发动机等废旧机件,未发现有报废机动车整车拆解行为。(4)2021年4月29日江南区政府组织对五一路仁义村梁屋坡美食街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现场为一片空地,未发现有非法拆解旧家电情况。(5)横县校椅镇东圩村回收点实为张某春废旧收购部,

  横县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2日对该废旧收购部检查发现现场有废旧电器拆解作业,已依法立案调查,4月28日再次到现场核实,该回收点已关门停业,场内的破碎机和压铝机已经拆除。(6)经江南区政府组织核查,广西康得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曾经租用位于仁义农贸市场对面的仓储场地,但自2020年7月上述场地被征收拆除后,该公司已不再从事再生资源的分类和拆解活动。广西张不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和储存,无经营、仓储场地,不从事拆解废旧家电经营活动。(7)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南宁市通塑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做检查,该公司主要收购废旧塑料加工生产塑料碎片,现场未发现有废旧电器拆解行为。

  (1)市场监督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存在非法拆解家电行为的横县校椅镇东圩村

  张某春废旧收购部依法查处。(2)对检查发现的宾阳县恒通废旧回收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政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南宁市通塑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依法责令整改,目前3家企业已落实整改。(3)南宁市于2021年4月18日印发文件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的专项行动,已依法查处兴宁区三塘镇一非法拆解窝点,目前专项行动工作正在进行中。(4)南宁市于2021年4月26日,印发文件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拆解处理整治专项行动,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5)下一步,南宁市将举一反三,持续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和非法经营活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南宁市洗涤行业存在的环保问题:1.洗涤行业持有环评登记的公司寥寥无几。2.洗涤公司大多数建在市郊或城中村,机器噪声扰民,且烧柴火的锅炉排放黑烟;洗涤污水直排农田、鱼塘等。洗涤公司有的虽有锅炉除尘或洗涤废水三级沉淀处理,但大多都是摆设,无任何作用。

  (1)经初步核查统计,2021年以来,我市有洗涤公司37家,主要服务于酒店和医疗机构的床单、毛巾等清洗消毒,其中34家企业(2021年之前建设投产)正常生产,已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2家被拆除取缔,1家停止生产。在2019—2020年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中,生态环境部门清理取缔了“散乱污”洗涤企业11家,并对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洗涤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洗涤行业不列入管理名录,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经现场核查,洗涤企业主要使用生物质颗粒、木板等为主要燃料,大部分洗涤企业均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设施,洗涤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或用于农田灌溉,洗涤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检查也发现部分小型洗涤公司存在未严格按要求落实雨污分流、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1)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工作通知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对全市范围内洗涤行业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夜间产生噪声扰民问题;针对部分洗涤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雨污分流、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目前正在依法查处当中。(2)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一是继续开展洗涤行业排查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存在环境问题企业落实整改。二是结合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强化我市洗涤行业环境监管工作,对排查发现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或不正常运行、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三是指导企业将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避免废水直排环境。

  宾州镇顾明村委大罗村的罗某秋占用投诉人李某邦房屋周边的水沟,将垃圾堆放在水沟里,堵塞水沟,产生臭味。

  (1)投诉反映的水沟位于大罗村进村道路右边,是相邻四户共同使用的雨水沟,投诉人在大罗村的房屋多年无人居住。(2)2021年4月28日,宾阳县政府组织宾州镇政府、县乡村办、顾明村委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未发现水沟有垃圾堆放的情况,水沟排水顺畅,现场亦未闻到臭味,与投诉人相邻的住户每户都有固定用来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桶。经走访群众及村干部,都表示不存在占用投诉人房屋周边水沟的情况。(3)目前,村民各家各户都实行了门前三包,生活垃圾都是自行收集到垃圾桶,再由村垃圾收集员统一收集转运。(4)据了解,按照该村村规民约,村民每周自发义务对全村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清洁保洁,村委每个月组织本村群众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活动,保证村庄整洁干净。

  (1)要求大罗村加强日常环境卫生检查,督促水沟周边住户持续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保持道路干净,水沟畅通,构建和谐邻里关系。(2)要求顾明村委以自然村为单位逐一排查,做好日常保洁,确保村容整洁。(3)下一步,宾阳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督查,确保清洁乡村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自觉性,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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